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出席会议的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有劳动模范、战斗英雄,有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作者,有工商界、宗教界人士,有少数民族、海外华侨代表。
这次会议的一个重大贡献是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旧中国毫无政治地位的工农大众,第一次成了国家的主人。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组织法。
2014年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作者:方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