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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专业全日制学术型2018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08-31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国哲学专业全日制学术型2018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较高理论水平,能够从事中国哲学教学与研究的专业人才,学位获得者也能在党政机关、经济部门、文教事业、社会工作等部门从事应用型专门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务国家需要,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3.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坚持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有志于本专业方向的研究,在中国哲学领域有坚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独立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二、培养方向

  1.中国哲学

  (1)中国传统哲学与现代化研究

  (2)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研究

  (3)宗教哲学与宗教文化研究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1.5-2 年。硕士生在基本学制内未能完成学习任务,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不超过二年。

  四、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术交流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指导方式上采取责任导师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硕士生的主导作用,发挥硕士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课程设置

  硕士生的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4学分,各学科在学校规定的学分设置范围内确定本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的学分最低要求和课程设置计划。

  (一)公共必修课3门,7学分,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

  1.政治理论课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全校各专业),2学分,36课时,第一学期开设。

  (2)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文史类各专业),1学分,18课时,第二学期开设。

  (3)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类各专业),1学分,18课时,第二学期开设。

  2.第一外国语(含口语)

  (1)英语(上),2学分,108课时,第一学期开设。

  (2)英语(下),2学分,108课时,第二学期开设。

  第一外国语原则上为英语,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入学的硕士生一般将入学考试语种作为第一外国语,也可选择英语为第一外国语。

  硕士生在入学时达到学校规定的外语水平,可以申请免修第一外国语。申请免修按《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免修公共课程的规定》办理。

  (二)专业必修课,分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方向课。

  1.专业基础课程4门,10学分。

  (1)马克思主义哲学,2学分,36课时。

  (2)西方哲学概论,3学分,54课时。

  (3)中国哲学史,3学分,54课时。

  (4)宗教学,2学分,36课时。

  2.专业方向课程4门,8学分

  (1)中国传统哲学与现代化研究:

  中国传统文化,2学分,36课时

  文化哲学,2学分,36课时

  现代化进程研究,2学分,36课时

  中国哲学专题,2学分,36课时

  (2)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研究:

  中国传统文化,2学分,36课时

  政治学,2学分,36课时

  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研究,2学分,36课时

  中国政治思想史,2学分,36课时

  (3)宗教哲学与宗教文化研究

  藏传佛教专题,2学分,36课时

  文化哲学,2学分,36课时

  佛教伦理,2学分,36课时

  宗教文献导读,2学分,36课时

  (三)公共选修课1门,2学分。

  (1)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2学分,72学时,第二学期开设。

  硕士生在入学时达到学校规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可以申请免修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申请免修按《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免修公共课程的规定》办理。

   (四)专业选修课:一般要求至少选修3门,6学分。(1)中国传统哲学与现代化研究:

  儒学研究,2学分,36课时

  政治学,2学分,36课时

  伦理学,2学分,36课时

  传统与现代化专题, 2学分,36课时

  学术论文写作(必选课),2学分,36课时

  (2)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研究:

  学术论文写作(必选课),2学分,36课时

  伦理学,2学分,36课时

  西方政治思想专题,2学分,36课时

  传统与现代化专题,2学分,36课时

  (3)宗教哲学与宗教文化研究

  学术论文写作,2学分,36课时

  中国民间宗教与信仰,2学分,36课时

  佛教文化艺术,2学分,36课时

  儒学研究,2学分,36课时

  (五)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不计学分。

  科学研究活动要与课程学习相结合,平时的作业、读书报告、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要求有学术性,鼓励硕士生参与学院和导师主持的科研课题以及自选课题开展科学研究。论文工作不少于1学年。

  (六)实践环节,1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进行教学实践。教学实践的目的是使研究生对大学本科的教学工作有直接的、初步的体验,锻炼教学能力。教学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是参与学校本科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中国哲学史》课程的教学,其中包括听主讲教师课、批改作业、答疑辅导及8学时的授课工作。这一活动安排在第四学期。

  导师小组负责指导研究生教学实践活动,研究生讲课时,导师和主讲教师要听课,以便对研究生进行指导,并对教学实践的效果进行认真评审。

  (七)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阅读大量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通过,可获得1学分。

  (八)学术活动,l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要积极参与学术活动,主要方式是:参加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社会调查活动中设计调查问卷、撰写调查报告;结合学习撰写学术专题论文,参与课题或参加学术会议,并提交成果。

  要求硕士生在校期间认真参加不少于10次的校内外学术活动,根据《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规定》要求,经导师审查、学院审核通过后,可获得1学分。

  (九)补修课程,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取的硕士生,一般需补修2门大学本科的主要专业课程,要求通过考试,不计学分。

  硕士生入学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课程培养计划,课程培养计划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全面考虑,合理安排。要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科研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做出计划和安排。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个人培养计划;除选修课程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需要做出适当调整外,其他课程原则上按照本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培养计划执行,否则,所修课程不计算学分。

  六、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一般应在第四学期8—12周进行。中期考核是对硕士生进行的一次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的综合考核。硕士生应认真自我总结、全面汇报,中期考核小组对每个硕士生进行考核,写出评语。考核合格,方能进入论文撰写阶段。否则,应延长学习期限或终止学习,按肄业处理。

  中期考核按照《青海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青师教字【2004】53号)执行。

  七、开题报告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在专业课程的学习、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和参加学术讨论等活动的基础上,审慎地进行选题。鼓励研究生选择中国哲学领域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研究题目。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第四学期末进行。硕士生应就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写出书面报告,并在开题报告会报告,经导师小组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写作。

  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三个月内修改后重新申请开题。开题报告通过者如因特殊情况须变更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应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八、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通过后,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拟定论文任务书(包括论文工作各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工作方式和完成期限等),经导师批准后,自第五学期开始实施。论文格式符合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规定。学位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三万字。

  2.学位论文应由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在论文写作期间,指导教师应定期听取研究生的汇报,根据情况给予指导。论文应在第六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完成。

  3.论文完成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组织答辩。

  4、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并署名青海师范大学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少于一篇,否则,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九、毕业和学位授予

  按《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青海师范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青海师范大学授予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