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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9-1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规范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进一步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强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在本科生群体中树立优良学风,推动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及《青海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7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组,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哲学、学科教学(思政)思政哲学类相关专业学科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复试录取工作,同时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我院学科教学(思政)专业、中国哲学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可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四、复试

(一)复试方式、时间:

具体复试的地点与时间以学院官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本科院校官方公示有效的推免资格,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资格备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学术不端、违纪处分、失信记录;

3.本科成绩、专业排名达标,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对应学科科研、实践潜力;

4.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5.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有报考材料真实有效。

(三)申请

1.推免生报名、复试、录取等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9月18日起,推免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操作流程注册账号、填写个人资料,并于9月21日起填报志愿。

2.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将以下资料扫描版压缩后发送至各学院联系人指定的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XX学院XX专业推免申请”,供进一步审核:

(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科研成果,包括竞赛获奖、专利、社会实践、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综合素质材料,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

(4)国家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含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可体现自身外语水平的证书;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诚信复试承诺书》;

(6)学院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复试的组织实施

1.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复试流程安排:

(1)专业能力测试。按《青海师范大学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中公布的复试科目组织面试。面试试题由我院组织复试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相似难度设置专业面试题库,现场由考生抽取,专业面试试题尽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满分为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考核内容:

第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第二,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第三,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第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五,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第六,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第七,人文与科学素养;

第八,研究生培养需要的其它能力。

(五)成绩评定

1. 硕士生

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0.2+专业素养和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0.5。复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2. 推免生入学成绩仅以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专业排序,复试总分相同,以专业素养和能力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复议

实行复议制度。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提出投诉或申诉。

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议的负责人:张世定

联系电话:19917321981

五、录取

(一)复试结束后,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复试结果、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进行认真审核,推荐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研招办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的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在官网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报送录取数据,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为准。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或电子版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者。

5.体检不合格者。

六、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推免管理文件执行;国家政策有调整的,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零二六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