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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中秋 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9-23 [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中共青海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2021】 09 号)文件精神,现就学院中秋和国庆期间纪律作用建设提出如下要求,请全体党员同志严格遵守,学院领导干部尤其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

 一、提升政治站位、严守纪律红线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牢牢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带头做到“十严禁”:

(一)严禁违反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二)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三)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等;

(四)严禁违规收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等;

(五)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六)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

(八)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九)严禁组织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二、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学院党总支要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筑牢“节日防腐墙”,进一步筑牢教职工的思想道德防线,持续强化不敢的氛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是学院党总支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慎终如始,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校党委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决防止松劲情绪和麻痹思想,严格做好学院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确保校园安全,师生健康。

 三、严明纪律要求、强化作风建设

(一)是学院三个支部自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青海省纪委监委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达到警示自我的效果。

(二)学院领导干部做好懂规矩守纪律的表率。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强化自身作风建设,经常教育提醒自己,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越。

(三)是全体教职工要模范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四、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正风肃纪

学院三个支部纪检委员发挥监督执纪作用,紧盯本部门本单位“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以监督保障廉洁过节。对群众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节日期间有关“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学院党总支。





                                                 马克思主义党总支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