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加强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做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党总支和下属支部、党小组学习管理。
三、本办法适用于日常政治理论学习、主题教育、专题学习等学习管理按照校党委要求进行。
第二章学习内容
四、学习内容包括长期学习和规定学习两部分。
五、长期学习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应当掌握的理论、政策和其他重要内容。
六、规定学习内容为上级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学习任务。
第三章学习时间
七、每学期工作时间内,每周三下午开展政策理论学习。
八、每学期工作时间内,每周五下午参加教育部思政教师理论大讲堂学习。
九、如有规定学习内容,另行安排。
第四章制度保障
十、每次学习实行签到制度。
十一、每学期学习无故缺席3次者,请事假6次以上者,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扣除6课时,该项累积。
十二、每学期政治理论学习无故缺席5次以上,请事假8次以上者,评优评先不予考虑。
十三、各级党组织学习每次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主持人负责监督。
第五章附则
十四、本办法由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