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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1-05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点建设地位和意识形态安全领域阵地,把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于教学过程之中,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头脑,引导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一、贯彻落实党组织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加强政治学习,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党的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本,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政治能力,为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重要保证。

加强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教师思政课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造具有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站位高、理论水平强、业务素养精的思政理论课教师队伍。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保障

成立以学院领导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每学年不少于2次。

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由学院主要领导负总,院长负教学监督,各教研室主任负责课堂具体实施。

成立网络信息专人管理,信息报送专人负责的全方位覆盖体系。

成立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的意识形态调研小组。

三、落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二级责任制

加强组织、监督检查、指导、策划全校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建设,将思政课的课程建设和教育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工作来完成。

完善党政干部听课制度,每学期不少于8学时。

严把教材使用关、严格执行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制定的教材,同时加强课堂授课管理,学院组织人员对教师所授课内容进行定期审查。

完善思政课集体备课制度。每月一次备课会或教学研讨会。

  具体措施:教研室主任要按照教材内容及教学大纲梳理教学内容,每位教师按照不同的章节进行讲解,结合该教师的讲课内容进行集体研讨,指出讲课存在的优缺点思政课一些重点、难点进行研讨,形成共识。通过定期召开教学研讨,建设资源共享平台。

落实教研室主任听课制度及教师之间互相听课的制度。每人听课不少于4次/学期,并且提交听课记录予以存档。教师之间的听课制度作为教学任务,年底予以考核,作为教学奖励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定期组织师生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就社会的一些热点、焦点、重点问题进行调研。

四、建立一支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员队伍,及时收集、反馈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信息员主要由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担任,提高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以上措施学院将形成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将意识形态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